國定古蹟
建於清乾隆年間 (51年,1786),明治三十年(1897年),日人為徹底清除臺人抗日據點,乃命日本本願寺全面接管鹿港龍山寺,使龍山寺成為其分寺,並以供奉本願寺所贈之釋迦佛像為理由,派遣和尚住寺管理,暗中進行偵查、監視活動。在此期間,後殿曾改成日本榻榻米式的禮拜場所,奉祀來自日本的釋迦佛像,此佛像以及放置佛像的木櫥,至今猶存後殿。當時受遣來臺的日本和尚行為不檢,不僅對寺內文物不加保護,更將寶物古物盜走一空,連咸豐九年所鑄造的大鐘亦差點落入其手,後幸賴鹿港辜顯榮氏出面制止,而獲歸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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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門,拍攝於2011/11/13
山門上書有龍山寺牌匾,拍攝於2011/11/13
進入山門後兩側的石獅子,拍攝於2011/11/13
五門殿(含戲台),拍攝於2011/11/13
五門殿內懸掛龍山寺牌匾,拍攝於2011/11/13
從五門殿向山門望去,拍攝於2011/11/13
鹿港龍山寺戲台上方藻井結構,拍攝於2011/11/13,是台灣保存年代最早且最大的作品。其設立於戲台上方,具有演戲時共鳴的效果。
正殿,拍攝於2011/11/13
正殿內懸掛的牌匾,拍攝於2011/11/13
正殿,拍攝於2008/2/4
正殿後側,拍攝於2011/11/13
後殿,拍攝於2011/11/13
後殿,拍攝於2008/2/4
寺內各式造型的門,拍攝於2011/11/13
後殿後側水池,拍攝於2011/11/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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