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台南合同廳舍(消防隊第二分隊)

縣(市)定古蹟
是當時消防詰所,警察會館及錦町瞥察官吏派出所之所在地。建築物為台南州土木課營繕係所設計,中央高塔興建較早,約為一九三0年(民國十九年,日昭和五年),為紀念消防隊有功者住吉秀松而建,可謂是當時台南市區中最高之建築之一",一九三七年開始增建成為今貌。現為台南市消防隊第二分隊及保安警察隊第五總隊大樓。
相關連結:
1. 台灣各地現存合同廳舍:臺南合同廳舍虎尾合同廳舍基隆港合同廳舍
2. 台南市歷史古蹟
3. 全台歷史古蹟

消防隊第二分隊(原台南合同廳舍)外觀


消防隊第二分隊(原台南合同廳舍)夜景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