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轄市定古蹟
大正3年(1914)8月以內地人包國榮興為首等89位蕃薯藔街內臺人士,籌組「有限責任蕃薯藔信用組合」,10月6日獲得臺灣總督府核可,正式成立,這就是今日旗山農會的起源,首任組合長包國榮興。往後幾年間,雖然組合員人數有所增加,但是資本金累積緩慢,營利有限。大正9年(1920),受到一次世界大戰後經濟不景氣影響,組合營運陷於窘境。後在發起人之一的吳萬順(1866〜1931)提供十甲土地做為擔保下,終於獲得臺灣銀行借款而得以漸次轉圜。大正11年(1922)以後,資金運轉逐漸充裕,大正13年(1924)12月第一回全島產業組合大會時,被表揚為優良組合。大正14年(1925),組合為了紀念此一光榮事蹟,乃積極參與旗山市街延宕多年的上水道建設,因而更名為「有限責任旗山信用利用組合」。隔年(1926)1月21日,旗山上水道正式完工通水,後因供水設備不足,且難以承擔後續改善經費,而於昭和4年(1929)9月將旗山上水道以建造之原價35,871.87圓賣給旗山街役所。
大正15年(1926)旗山信用利用組合發生財務危機,吳萬順的三子吳見草(1894〜1972)被推選為組合長,直至二次大戰末期。吳見草不僅順利解除危機,業務也日益發達,組合員超過2,000名,因此,昭和4年(1929)3月6日被高雄州知事表揚為優良組合。昭和5年(1929)12月間,為了改善事務所空間不足問題,新建帶有洋風的二樓建築為新辦公處所,即為今日古蹟本體。
旗山信用利用組合在吳見草的帶領下,除了維持既有的信貸事業外,逐年擴大經營項目,如:自耕農擔保貸款、協助零細農業經營者的長期低利貸款,兼營肥料統銷和香蕉容器製造等。並於昭和17年(1942)興建碾米工廠,這對於農村經濟發展有正面的幫助。昭和18年(1943)12月,臺灣總督府頒佈「農業會令」,隔年2月旗山信用利用組合解散,後被旗山街農業會併為旗山農業會信用部,此為旗山農會開始具有金融功能之濫觴。
戰後,農會的接收改組歷經一段混亂期,民國42年(1953)才塵埃落定而成為旗山農會。隨著旗山香蕉日益蓬勃,旗山農會業務也優異發展,辦公空間漸形擁擠,民國48年(1959)9月15日進行三樓辦公室增建工程,而成為今日建築樣貌。
整體建築物立足於二條要道交口,為順應街道走勢,臨街切45度為入口;正面立二方柱,柱身洗石子打格,其上有一簡單山牆,左右兩翼樓下開方窗,二、三樓則立柱設廊道,臺度及柱為洗石子,其餘側面貼淺色面磚裝飾,是旗山街區古老建築的地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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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築外觀,拍攝於2013/2/10
二樓,拍攝於2013/2/10
三樓,拍攝於2013/2/10
三樓屋頂的會徽"旗鎮農",拍攝於2013/2/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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