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口林宅(大夫第)

直轄市定古蹟
社口林宅又稱「社口泰孚第」、「社口大夫第」,位於臺中縣神岡鄉社口村中山路600巷內。「泰孚第」為社口仕紳林振芳在光緒元年(1875年)購入吳張舊宅後修建,大體建築則約在光緒四年(1878年)左右落成。林振芳,幼名火生,字喣齋,號蘭圃,臺中廳拺東上堡社口庄人。生於清道光十二年(1832年),卒於日明治三十八年(1905年)享年七十有四,前後歷經道光、咸豐、同治、及光緒四朝與日治時期。他因經商致富,加以為人精明俐落,擅長處理地方性的事物,故雖本人只受過三年的鄉塾教育,卻能夠在清代捐授至「同知」職銜,並在日據時期歷任保良局局長,且授頒總督府紳章。所有關他個人的生平,實有詳加敘述的必要性。林氏的身材碩大,天資聰慧,年方五歲便遭喪父之痛。其後母親改嫁,與祖母蕭氏相依為命,由祖母撫育成人。九歲入鄉塾,卻因家境貧寒,於受教三年之後不得已而輟學,協其伯父崑偉與叔父崑山躬耕務農。社口地區的望寮街一帶在咸、同年間已經逐漸形成一個大市集,他在徵得伯父的同意之下,決定改從商業。咸豐五年(1855年)他開設了他事業的起源「義春?H鋪」,經營雜貨生意。因為經營得宜,事業蒸蒸日上,成為當地的富商,他本人也在三十一歲的時候,被鄉人推舉為地方保甲的首領「甲頭」。林氏因為捐貲與協助官方平亂,逐步提高他的身份與社會地位。總計林氏曾經參與協助的剿亂有「戴潮春之役」、「北勢番之役」與「施九緞案」,社會事業則以山西、河南旱災賑捐、辦團練、辦聯甲局務等幾項較為重大。而他也從捐授「中書科中書」到晉授「同知」職銜,並成為拺東上保總理,成為當地仕紳之首。「馬關條約」後臺灣主權的轉移,也沒有影響到他的事業。林氏在日治初期便因為識時務、辨順逆加上多年來對地方事務的貢獻而授頒為紳士,賞勳局特敘勳六等並配受瑞寶章。另外歷任保良局局長、臺中農會副會長等職位。當他在明治三十八年(1905年)因病去世時,當時的民政長官後藤新平立即致函弔唁,由此可見其受重視的程度;而這封信後來便刻在林振芳墓前的石坊上。社口林宅是一座兩進多護龍形式的四合院建築,採坐北朝南偏西方位。中央門廳、正廳及第一進兩側成退凹的形式,以強調入口的空間感。早期的林宅左右各有三排護龍,左右外護龍的前段以及左右內護龍的連結空間之上,各設有兩層的「銃櫃」四座,作為觀察及防禦賊匪侵襲之用。雖然左右外護龍與三座銃櫃,因為損壞或拆除,今日都已不存。不過就整體建築物而言,仍保存得相當完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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門樓,拍攝於2014/11/2


門樓兩側屋腳裝飾,拍攝於2014/11/2


門樓內側,拍攝於2014/11/2


從門樓木門內側,拍攝於2014/11/2


進入門樓後的走道與院牆,拍攝於2014/11/2


水池,拍攝於2014/11/2


院牆與院門,拍攝於2014/11/2


社口林宅(社口大夫第)外觀,拍攝於2014/11/2


社口林宅(社口大夫第)大門,拍攝於2014/11/2


社口林宅(社口大夫第)大門門額書有"大夫第",拍攝於2014/11/2


社口林宅(社口大夫第)大門兩側屋簷木樑雕刻,拍攝於2014/11/2


社口林宅(社口大夫第)大門兩側窗戶及剪黏裝飾,拍攝於2014/11/2


社口林宅(社口大夫第)與左右護龍轉角處小門及剪黏裝飾,拍攝於2014/11/2


社口林宅(社口大夫第)與左右護龍馬背及剪黏裝飾,拍攝於2014/11/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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