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於1925年(大正14年),於1927年(昭和2年)11月26日完成上棟儀式啟用,1932年(昭和7年)再擴建入口門廊部分。1946年新竹縣政府成立,沿用州廳做為辦公廳舍,1982年新竹市改制為省轄市,州廳建築轉做市政府辦公廳舍至今。
於1998年7月,為了表彰新竹州廳的建築藝術與歷史價值,臺灣省政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,將新竹州廳列為「省定古蹟」;精省之後,新竹州廳升格為國定古蹟,在2000年起進行古蹟保存修護工程,至2005年完工,重現古蹟風采。
新竹州廳採西洋建築風格,為二層樓加強磚造建築物,地板與橫樑主要使用鐵筋混凝土,兩個坡式斜屋頂由木屋架組立而成,屋面材料使用日本黑瓦。
整體而言,新竹州廳是保存良好的官廳建築,是臺灣重要且珍貴的古蹟之一。
1. 新竹市歷史古蹟
2. 全台歷史古蹟
外觀,拍攝於2014/12/7
夜景外觀,拍攝於2009/9/27
新竹開拓二百八十周年紀念碑,拍攝於2014/12/7
中央門廊內部,拍攝於2014/12/7
門廊向外望去,拍攝於2014/12/7
木門,拍攝於2014/12/7
大廳木門,拍攝於2014/12/7
大廳,拍攝於2014/12/7
大廳樓梯,拍攝於2014/12/7
大廳樓梯兩側走廊,拍攝於2014/12/7
大廳樓梯兩側窗戶,拍攝於2014/12/7
二樓中央的市長室,拍攝於2014/12/7
從市長室向樓梯望去的景緻,拍攝於2014/12/7
二樓兩側走廊,拍攝於2014/12/7
2009耶誕節,拍攝於2009/12/6
2008耶誕節,拍攝於2008/12/14
景點位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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