祖師廟第三次重建始於民國三十六年(西元1947年)農曆七月,由本籍畫壇耆宿名藝術家李梅樹(西元1902 - 1983 年)親主其事;自四十六歲起至八十二歲止,以半生之歲月為弘揚傳統藝術文化與繁榮桑梓,并追念清水祖師公之豐功偉績,而規劃重建。其結構純以我國傳統式古法建造,建築彫刻之美聞名遐邇,故有[東方藝術殿堂]之美譽。
全廟建築均以精彫細琢,歷經四十九年尚未完成;殿內之木雕,石刻,浮彫或銅鑄,無一不是匠心獨運鬼斧神工之傑作。
祖師廟前的人行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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